2006年05月,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一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周边7000多人迅速疏散。发生事故的化学物
根据广州市安监等部门初步调查,广州市瑞兴泰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在某单位内私设危险化学品仓库,且在下雨潮湿的环境下大量装卸遇湿自燃的危险化学品连二亚硫酸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发生时,储存有连二亚硫酸钠35吨、焦亚硫酸钠10吨、亚硫酸钠10包、甲基丙烯酸甲酯2桶。
试分析储存、装卸搬运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如何把这种影响降到最低?
广州市竟成建设工程机械实施有限公司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穗天法民四初字第2061号民事判决后,广州市竟成建设工程机械实施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本案立案以后一审审理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开始施行(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而在该司法解释施行之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都是以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且尚未审理终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涉案工程所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故本案一审受理法院应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理应予以纠正。广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15年7月6日作出(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415号裁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民四初字第2061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请问:广州中院的上述裁定是否正确?如果存在错误,存在哪些错误?
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生科普知识竞赛的主办方是()
(A ) 天河区教育局
(B ) 天河区青科教协会
(C ) 广州市89中学
(D ) 天河区科协
A.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3号创意园301、306室
B.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3号创智创意园301、306室
C.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北路3号创智园301、306室
D.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北路3号创智创意园301、306室
A.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B.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C.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D.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A.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1603室
B.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猎德街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1603室
C.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1603室
D.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北塔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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