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范畴的其他主要管理和业务人员为下列三类,其中()虽然不需公安机关的作业人员许可或备案,但也应当由属地公安机关掌握
A.治安保卫业务负责人和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B.交易业务负责人和专职销售业务人员
C.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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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3位网友选择 B,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2.22%
A.治安保卫业务负责人和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B.交易业务负责人和专职销售业务人员
C.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技术负责人
A. 流向监控基础性工作
B. 从业单位的流向信息管理
C. 公安机关的流向信息管理
D. 公安机关对违反流向登记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A.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B.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C.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D.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B、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C、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査
D、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B.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
C.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
D.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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