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1992年4月土地局将该宗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
问题:(1)县土地局1992年4月的确权行为,1992年7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1996年市土地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因何在?
(2)在1992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以后,原宅基地确权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3)如果1996年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1992年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
问题:(1)县土地局1992年4月的确权行为,1992年7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1996年市土地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因何在?
(2)在1992年7月县土地局答复张某以后,原宅基地确权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3)如果1996年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1992年发给李某的土地使用证,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属于故意杀人
D、属于防卫过当
A.小李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故应当回避
B.小李不是被害人的同胞哥哥,故其回避理由不成立
C.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该公安机关负责人
D.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
A.甲是某县一个农民,2005年3月因抢劫罪被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过程中,该县公安机关在破获一起重大抢劫杀人案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乙与甲长相十分相似,经审讯得知甲并无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错把甲当做乙导致错误。经过再审后甲被无罪释放,甲欲请求国家赔偿的话,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县公安局
B.两名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乘坐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应警察的要求急速行驶,并连闯.红灯事后被交警部门罚款。该司机认为自己超速行驶和闯红灯的罚款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C.某市公安局在追查赃物流向的过程中,将某一废铁加工厂的机器和库存物品以及车辆一并查封,估价价值5万元。该厂在被查封期间,雇人看管费用为1000元,该厂的一部被扣押的汽车被该公安机关使用过程中出车祸受到损害,该厂因设备被查封导致停产期间损失2万元。后经复议查明该市公安局的行为违法,复议机关撤销了公安局的扣押查封决定,该厂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雇人看管费用1000元、汽车的修理费用和停产损失2万元
D.王某向工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批准,后因王某销售假药和过期药物导致人身损害,受损害的人可以请求工商局行政赔偿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奉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A.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中仍然由行政机关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承担举证责任,但公民、法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
C.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行政复议一律不适用调解,但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可以就行政赔偿进行调解
A.甲与乙筹划盗伐林木,由甲实施盗伐,乙专门负责销赃。二人只是分工不同,构成盗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
B.甲杀人后逃到表兄乙家,乙将甲藏于家中,并从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让甲于第二日逃向海南。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甲、乙为抢劫翻窗进入张三家里后,观察到张三及其妻子王丽均在家里,便商议一人对付一个。甲在主卧室制服王丽后,搜寻财物;乙在客厅使用暴力压制张三过程中遭遇反抗并大声呼救,即将张三刺死。事后,甲、乙二人携带赃物仓皇逃离,乙对甲未提及动刀将张三刺死之事。甲也应当构成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D.某国有企业的一名工人甲想到外面做生意,同时又不想失去工资收入,于是找到其所在部门的领导乙,双方约定:乙每月做考勤时给甲做满勤以便甲仍能得到每月1500元“工资”,二人平分。自此,乙每月给甲做考勤,甲每月给乙750元,共持续五年时间。乙因此获得非法收入4万元,甲乙构成共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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