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章式投资有限公司和被告M省汽车集团的债务纠纷中,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A.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
B.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A公司可以通过提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解书内容与A公司无关,也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D.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当调解书的内容是要求A公司承担义务时,才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