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在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某互联网公司,2021年全年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基本工资10000元/月,全勤奖20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差旅费津贴800元/月。
(2)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8000元。
(3)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1年期储蓄存款利息1000元。
(4)相机被盗,获保险公司赔款4000元。
(5)应邀到高校讲课5次,每次讲课费1000元。另外,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8000元。
刘某需为其第二套房支付房贷,每月支付房贷利息1000元,有一个15岁的儿子上高中,刘某为独生子女,赡养年逾60岁的父母,该年度6月,刘某住院负担医药费用支出31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已申报提交。经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刘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已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内的部分,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应纳税所得额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是()
A.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B.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C.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D.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刘某的下列收入中,免予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科技进步奖8000元
B.1年期储蓄存款利息1000元
C.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
D.保险公司赔款4000元
(3)刘某的下列收入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的是()
A.基本工资10000元
B.全勤奖2000元
C.岗位津贴400元
D.差旅费津贴800元
(4)刘某全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元。
A.216
B.606
C.1576
D.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