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第19条对刑法第312条进行了修改,将犯罪对象由原来的“犯罪所得的赃物”修改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在行为方式上增加了“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规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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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扩大了《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范围,将该罪的主体由公司、企业人员扩大至“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B.扩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对象的范围,包括“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C.扩大了洗钱罪“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范围
D.扩大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对象的范围至“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罪
D.瞒报事故罪
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四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根据犯罪构成原理,简要分析该规定中的犯罪构成。
A.三年以下
B.五年以下
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五年以上
A.5年以上9年以下
B.5年以上7年以下
C.5年以上10年以下
D.5年以上1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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