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如何?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清算组成员中的1/2提出要求时
D.登记在册的1/4以上的债权人提出要求的
A.甲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千叶公司的营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
B.无财产担保债权的总额的半数以上通过
C.无财产担保债权的总额的2/3以上通过
D.全体一致通过
A.甲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经人民法院许可,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千叶公司的营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A.甲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千叶公司的营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3年经营状况一直不错,但自2007年年底扩大经营规模后,经济情况开始恶化。因为扩大经营家用电器,公司向银行大量贷款共近8000万元。2008年下半年,由于亏损严重,公司于2008年12月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该公司在申请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有关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确定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在两个半月时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各债权人的债权。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甲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2)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应当多长?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的做法是否正确?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举行的时间是否正确?
(5)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6)债权人会议是否有权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条件是什么?
(8)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且依法申报了债权的债权人是否有资格参加债权人会议?在债权人会议上是否享有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的权利?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千枝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百花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