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如下:(1)合同总价为600万元,
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如下:
(1)合同总价为600万元,其中:工程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总值占合同总价的60%;
(2)预付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5%;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逐月(每月末)申报;
(4)工程竣工并交付竣工结算报告后30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半年)满后全部结清。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进度,4-9月计划完成产值(合同价)分别为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在工程施工中,因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两天,造成窝工50工日(每工日工资19.50元),8月份实际完成产值比原计划少3万元;因甲方提供的某种室外饰面板材质量不合格,甲方决定更换板材,造成拆除用工60工日(每日工资23.50元),机械多闲置3个台班(每台班按400元计),预算外材料费损失2万元,其他费用损失1万元,重新粘贴预算价10万元,因拆除、重新粘贴使工期延长6天。
问题:一、请按原施工进度计划,为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逐月拨款计划。
二、乙方提出延长工期2天,索赔费1092元和延长工期6天,索赔费162070.00元。请问该两项索赔能否成立?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几天?索赔费为多少万元?
2.起扣点T=p-M/N=600-150/60%=350万元
3.各月进度款(1)4月份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拨款80万元
(2)5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拨款100万元
(3)6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拨款120万元
(4)7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其中50万元全额拨款,其余扣备料款60%拨款额=50+(120-50)×(1-60%)=78万元
(5)8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拨款额=100×(1-60%)=40万元(拨款日期9月5日前)
(6)9月份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拨款额=80×(1-60%)-600×5%=2万元
二、(1)两项索赔中,前一项索赔不能成立(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一项索赔成立(甲方原因造成的)。
(2)应批准的工期延长天数为6天。
(3)因批准的索赔费用为:60×23.50+3×400+20,000.00+10,000.00+100,000.00=132,610元=13.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