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38)×25%-60=24.5万元
B.300×25%-60=15万元
C.(300+300×12%)×25%-60=24万元
D.[300+(38-300×12%)]×25%-60=15.5万元
- · 有5位网友选择 B,占比27.78%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16.67%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11.11%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11.11%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11.11%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11.11%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5.56%
- · 有1位网友选择 A,占比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