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A.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B.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C.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可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D.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 · 有5位网友选择 D,占比55.56%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2.22%
- · 有1位网友选择 A,占比11.11%
- · 有1位网友选择 B,占比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