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车型第二季度老客户增购政策,经销商开具发票后,需开具新车发票后在系统中进行 政策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
A.2022年7月15日24时
B.2022年8月15日24时
C.2022年9月15日24时
D.2022年10月15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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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2.22%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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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2年7月15日24时
B.2022年8月15日24时
C.2022年9月15日24时
D.2022年10月15日24时
A.用户在官网上买的云存储,想要开具普通发票,坐席建议在微信公众号萤石智能家居上面进行开具
B.用户表示3天前在线下经销商店铺购买了一台C3W,现在觉得不好用,想要退掉,坐席建议联系卖家退,告知我们是7天无理由退的
C.用户想要开专票,坐席建议发送邮件到fapiao@ezviz.com邮箱,一般是7——15个工作日会寄出
D.用户表示之前开的发票抬头开错了,想要更换,坐席建议直接去公众号萤石智能家居上重新进行申请
A、纳税人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在4月1日之前也能选择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B、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C、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销售方不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D、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只能通过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A.一旦开具纸质发票,无法重开或修改
B.发票刚寄出后无法修改地址
C.发票开出后无法提供信息重新开具
D.开具了纸质发票的用户需要退货需要把发票寄回
A.平台向服务商发出截止到上月末的对账邮件
B.服务商若对对账邮件有异议,需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C.服务商开具对应发票,将发票邮寄到腾讯
D.腾讯接收服务商发票,走内部费用申请流程,15-20个自然日打款
A.业务单开票
B.预制发票管理
C.销项发票池
D.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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