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企业2014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 10万
北京市某企业2014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 10万元。2014年3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相关税费60万元。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的“土地增值额”为( )万元。
A.2000—1000=1000B.2000—110—1000=890
C.2000—110—1000—60=830 D.2000—1000—6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