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应支付给A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B材料供应商。问题:(1)B材料供应商是否应当返还材料款,应当返还给谁,为什么?(2)如果B材料供应商拒绝返还材料款,A材料供应商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
A. 施工单位与A材料上之间存在合同之债
B. B.A材料商与B材料商之间存在无因管理之债
C. C.施工单位与B材料商存在不当得利之债
D. D.A、B材料商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E. E.施工单位与B材料商之间存在侵权之债
A. 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该约定的合同效力
D、如果甲将其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B、拒绝招标人在评标时提出新的评标要求
C、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倾向特定投标人
D、在评标报告中注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结果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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