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册税务师判断,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是()
A.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B.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C.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
D.独生子女补贴
- · 有3位网友选择 B,占比33.33%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22.22%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11.11%
A.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B.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C.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
D.独生子女补贴
A. 将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出计入工资总额在税前直接扣除
B. 企业将承担的高管的个人所得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在税前扣除
C. 每期对生物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税前扣除
D. 将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一次性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期扣除
E. 将自创商誉的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1)年初两次向银行借款30万元,借款合同2份,其中一份是购买机器设备借款20万元,另一份是生产周转临时借款10万元,银行以8%的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2)本年度向甲公司借入50万元,期限半年,以12%利率支付,由于超过一周归还,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罚息0.5万元。
(3)本年度向职工集资借款100万元,期限三个月,以12%利率支付付息。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请您作为注册税务师分析以下纳税人提出的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具体的规定。
B市A县国税局根据举报派人到县内凯达商店检查,查实该店上月隐瞒收入少缴税款1420.20元。8月11曰,A县国税局依法作出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店于8月26目前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尽管该店认为自己没有少缴税,但仍于8月15曰按规定缴纳了全部税款及滞纳金。由于商店负责人不在A县,所以直到12月10日才向B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
某贸易公司2011年10月25日从外地某钢铁厂购进罗纹钢一批,钢铁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1年11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被盗,将增倩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贸易公司当即于2011年11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钢铁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钢铁厂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钢铁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钢铁厂为什么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对减灾委员会捐款120万元;
(2)通过灾区政府对灾区捐款100万元;
(3)通过全国老年基金会对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捐款50万元;
(4)希望工程基金会对某乡初级中学捐款15万元;
(5)通过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捐款3万元;
(6)通过文化部对故宫捐款10万元;
(7)因公司员工家属重病抢救,一次捐款5万元;
(8)对接受公司员工子女入学的某市重点中学捐款10万元;
(9)通过境外公益机构向非洲难民捐款100万元。
要求:代注册税务师回答以上咨询,各项捐赠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若可扣除,其扣除限额比例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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