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分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76号),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具体政策包括()
A.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由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D.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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