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陈某,男,48岁,XX海关关长。 陈某任XX海关关长不久,某石油制品公司的总经理方XX经过陈某的
赵某,男,17岁,辍学在家。
赵某与张XX因故结仇后,一直意欲报复张XX。2013年7月8日晚,赵某经过与韩XX商议,赵某手持其前一天从某武装部部长家中偷来的一支“64式”手枪、韩XX手持尖刀闯入张XX家,以张的家人为人质,打电话给张XX要求其拿10万元解决问题。张XX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人员崔XX、丁XX等赶到事发现场,并采取措施解救人质。在搏斗过程中,崔XX被赵某开枪打死,丁XX被韩XX用刀杀害。韩XX随后被击毙。赵某被击伤后抓获归案。
【问题】
对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A.李XX,女,22岁,某重点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B.王XX,男,30岁,工程学博士,5年前,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在XX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4年
C.赵XX,男,24岁,法学学士,在XX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
D.丁XX,男,26岁,某大学法律系专科毕业生,担任上海市XX公司法律顾问3年
A.李XX,女,22岁,某重点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B. 王XX,男,30岁,工程学博士,5年前,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在XX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4年
C. 赵XX,男,24岁,法学学士,在XX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
D. 丁XX,男,26岁,某大学法律系专科毕业生,担任上海市XX公司法律顾问3年
A.陈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 陈某的行为构成放纵走私罪
C. 陈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D. 陈某的行为应该按照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A.陈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陈某的行为构成放纵走私罪
C.陈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D.陈某的行为应该按照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
2006年9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村)和刘女士均在村里的“河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准备外出销售。在装运馒头时,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地昏迷。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A.张XX
B.王XX
C.李XX
D.赵XX
事故经过:19XX年X月X日,XX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35kv化某线监测不良绝缘子工作,现场分两个作业组,工作负责人方XX,带领张XX(青年职工)等三人为一小组,测=至24号杆(该杆为双回路转交双杆,另一回路是35kv望某线,三相横担垂直排列),准备开始工作前,工作人员张XX问工作负责人:“望某线要不要测”,方XX回答说:“顺便测一下吧!”(工作票中并无此项任务)。于是张XX就从望某线侧登杆,站在下横担上检测望某线绝缘子,结束后,张XX从下横担向化某线爬去,因化某线下横担与中相跳线距离只有1.1m,在张XX爬向化某线侧杆子时,背部对跳线放电,张XX从横担上跌下,因坠落处土质松软,虽然休克,但经抢救后苏醒,事后检查,背部与两脚放电烧伤,肩部弧光灼伤。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