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禁毒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公民()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危害及预防知识
A.法治教育
B.道德教育
C.科普教育
D.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
《广东省禁毒条例》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公民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危害及预防知识。第十五条 教育和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学校禁毒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禁毒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防毒、禁毒意识。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应当协助教育和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推动学校禁毒教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