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明确,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并事项,应先取得()核准意见后,再由银监会按监管职责分工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人事部
D.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解析:《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明确,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并事项,应先取得财政部核准意见后,再由银监会按监管职责分工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44.44%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3.33%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11.11%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