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5年5月向乙借款2万元,同年6月份,又向丙借款2万元,现在甲只有1万元的财产,应该如何偿还乙、丙之债权?()
A.该1万元应还给乙,因为甲向乙借款在先
B.该1万元应该还给丙,因为甲向丙借款在后,后借应先还
C.该1万元应该平均还给乙、丙,因为乙、丙之间的债权具有平等性
D.该1万元应由乙、丙之间相互协商决定由谁先获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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