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概括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权力有()。
A.督促整改权
B.通报批评权
C.责任人处理建议权
D.没有任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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