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练习错账的更正。 (二)资料:假定企业在记账以后发生下列错误: ①记账人员在登账时,将原材料账户借
(一)目的:练习错账的更正。
(二)资料:假定企业在记账以后发生下列错误:
①记账人员在登账时,将原材料账户借方的65780元,误写为56780元。
②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4000元,查账时发现凭证与账簿中科目没有记错,但金额均记为40000元。
③以银行存款2400元预付明年财产保险费。
借:应付费用 2400
贷:银行存款 2400
(三)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更正错账。
(一)目的:练习错账的更正。
(二)资料:假定企业在记账以后发生下列错误:
①记账人员在登账时,将原材料账户借方的65780元,误写为56780元。
②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4000元,查账时发现凭证与账簿中科目没有记错,但金额均记为40000元。
③以银行存款2400元预付明年财产保险费。
借:应付费用 2400
贷:银行存款 2400
(三)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更正错账。
(一)目的:练习错账的更正方法。
(二)资料:A公司2006年6月末查账时发现以下记录错误。
1.6月3日,购买:1000元办公用品,用现金付讫,记账凭证中记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并登记入账。
2.6月7日,车间领用原材料甲5000元,记账凭证中记录为:
借:制造费用 5000
贷:原材料 5000
登记账簿时,“制造费用”、“原材料”账户金额误记为50000元。
3.6月10日,仓库收到材料一批,总价值2000元,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200元,记账凭证中记录为:
借:物资采购 200
贷:应付账款 200
4.生产A产品领用原材料20000元,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误编成以下分录:
借:制造费用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5.收到购货单位前欠货款200000元,存入银行,填制的记账凭证误写为2000000元,并已登记入账: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00
6.企业生产车间生产B产品领用原材料10000元,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写成6000元,并已登记入账:
借:生产成本—B产品 6000
贷:原材料 6000
(三)要求:判断以上错账记录应采用何种方法更正,并更正之。
(二)资料:南方工厂在6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已编制记账凭证,并已登记入账。
6月25日检查时,发现下列几笔业务有错误:要求:以正确的方法更正以下错账。
二、资料:某制造企业将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时,发现下列经济业务的凭证内容或账簿记录有误:
1.开出现金支票180元,支付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零星开支。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80
贷:现金 180
2.结转本月实际完工产品的制造成本共计4500元。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4000
贷:生产成本 4000
3.按计划提取生产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4100元。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1400
贷:应付账款 1400
4.结转本月已销售产品的制造成本48000元。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
贷:库存商品 45000
5.用银行存款支付所欠供应单位货款3600元。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5600
贷:银行存款 5600
6.采购员回厂报销属于管理费用开支的差旅费400元,原借600元,余款交回现金。原编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400
现金 200
贷:其他应收款 600
该记账凭证在登记总账时,“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所记金额为60元。
三、要求:将上列各项经济业务账簿处理的错误,分别采用适当的更正错账的方法予以更正。
资料:2009年9月甲工商银行的开户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9月3日,新兴百货商场存入现金,现金缴款单上的合计数为80000元。
(2)9月5日,红星乳品厂提取现金,开出现金支票,金额30000元。
(3)9月20日,第三季度红星乳品厂活期存款账户累计积数860000元,由于错账更正应冲减积数5000元。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6%。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分录。
2002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焰光受贿、滥用职权、故意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一案进行公开审判,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杨焰光,原系成都双流县国税局局长。2000年、2001年,四川新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望兴为感谢杨焰光,将该局下属华阳、中和税务所的土地给该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遂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华阳镇国悦公寓的价值268970元的商铺一间及中和镇国瑞家园的价值118208元的商铺一间售与杨焰光,两间商铺杨焰光仅支付了10万元,与实际价格相差287178元。
1996—1998年,杨焰光伙同该局副局长郭长生(另案处理),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滥用职权,为帮助名山县国税局完成征税任务,用名山县国税局的完税凭证在双流县征收税款400余万元,双流县国税局从中收取名山县囤税局返还款200余万元,致使国家税款流失200余万元。名山县国税局长张XX为感谢杨焰光帮助其异地征税,完成税收任务,于1997年和1998年两次送给杨焰光人民币。汁2万元,1998年8月,双流县国税局买卖税款之事被群众举报。2001年底,当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调查双流县国税局买卖税款之事时,杨焰光授意郭长生隐匿相关账务资料,郭便安排他人与其一起将账务资料全部予以烧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焰光在担任双流县国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30717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定,伙同他人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200余万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为逃避纪检部门审查,授意他人故意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有关会计凭证、账簿资料的行为,构成故意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二)要求:
1.阅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了解企业和其他组织、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重点谈谈《会计法》涉及哪些法律关系主体。
3.该案例对你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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