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A.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
B.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为2年
C.该公司必须设1名副董事长
D.公司章程可以直接规定由甲担任董事长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1/3成员选任
D.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A.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还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D.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而不接受管理人的临督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计:
C.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B.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1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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