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
2019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9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对乙的借款,则该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该房屋所有权;合同订立后,该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 2019年1月15日,甲用该笔借款设立了S一人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S公司向丙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丁为此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戊以一辆高级轿车为质押并交付,但后经戊要求,丙让戊取回使用,戊又私自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己,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019年2月10日,甲因资金需求,瞒着乙将M商品房出卖给了庚,并告知庚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2019年3月10日,庚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完变更登记,但因庚自3月12日出国访学,为期4个月,双方约定庚回国后交付房屋。 2019年3月15日,甲未经庚同意将M房屋出租给知悉其卖房给庚一事的辛,租期2个月,月租金5000元。2019年5月16日,甲从辛处收回房屋的当日,因雷电引发火灾,房屋严重毁损。2019年7月13日,庚回国,甲将房屋交付给了庚。 2020年1月16日,甲未能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S公司也未能按期偿还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现乙和丙均向甲催要。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S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甲、丁、戊各应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甲、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庚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甲是否有权收取M房屋2个月的租金?并说明理由。 甲是否应当承担M房屋火灾损失?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