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
A.(1)(2)(4)
B.(2)(3)(4)
C.(1)(2)(3)
D.(1)(3)(4)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五,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
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
A.周峰的个人财产
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
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
D.刘玉的个人财产
A.妻子、儿子、儿媳
B.妻子、女婿
C.妻子、儿子、儿媳、女婿
D.妻子、儿子、女婿
江浩和程林的遗产各是多少?应当如何继承?
问: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其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A.赵玮能够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赵玮能够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C.因赵玮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其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恢复
D.因赵玮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其能够适当分得生父母遗产
A.应当录音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B.应当按公证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C.应当按口头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D.应当按代书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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