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饭店2014年2月份因业务需要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23.4万元,当月提供餐饮服务共取得营业收入2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饮料取得销售收入3万元,则关于该饭店上述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该饭店可抵免税额为3.4万元
B.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该饭店可抵免税额为23.4万元
C.该饭店可以留待下期抵免的税额为2.25万元
D.该饭店当期应纳税额为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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