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公司级管理文件的编制人应为()人员,审核人应为()人员,批准人应为
A.板块经理级/工程师级(主办)及以上人员,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公司分管领导
B.助理工程师级(专责)及以上人员,副经理级/高级工程师级及以上人员,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
C.助理工程师级(专责)及以上人员,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公司分管领导
D.任何公司正式员工,主任级及以上人员,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3.33%
- · 有3位网友选择 D,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2.22%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