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其中甲为一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在设立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该合伙企业为了扩大宣传,准备对合伙企业的名称做一下文章,以下哪种想法是不可行的?
A.合伙企业刚开始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够引人注意,计划再登记一个新名称
B.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定为长城公司
C.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定为黄河有限责任公司
D.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的字样,但可以叫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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