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放射源为I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Ⅳ类、V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
A.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刻制在放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
B.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标在放射源运输容器上
C.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 · 有8位网友选择 B,占比80%
- · 有1位网友选择 A,占比10%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0%
A.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刻制在放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
B.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标在放射源运输容器上
C.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A、进口单位已经取得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
B、进口单位具有进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其中,进口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
C、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Ⅳ类、Ⅴ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D、将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还应当具有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使用单位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高危险源为()类放射源。
A.I
B.II
C.IV
D.V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低危险源为()类源。
A.II
B.III
C.IV
D.V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I类放射源为()。
A.极高危险源
B.高危险源
C.低危险源
D.极低危险源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III类放射源为()。
A.高危险源
B.危险源
C.低危险源
D.极低危险源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类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A.II
B.III
C.IV
D.V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将放射源分为I、Ⅱ、Ⅲ、Ⅳ、V类,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A.I
B.II
C.IV
D.V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