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作写了一篇学术论文甲欲将作品交某杂志社发表,乙则以该杂志社的稿费不够丰厚为由表示
A.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B.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A.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B.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案例:没有发表的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案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案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问: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A.甲独自承担,丙不承担
B.甲对通知前的损害承担单独责任
C.甲和丙各自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
D.甲和丙通知后承担连带责任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2003年5月17日,在甲和A剧团均不同意的情况下,乙是否可以将该剧本拿给C剧团上演?为什么?
A. 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 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 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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