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A.按加工
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
A.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B.按购销合同贴花
C.按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分别计算贴花
D.不贴花
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
A.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B.按购销合同贴花
C.按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分别计算贴花
D.不贴花
B、对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C、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是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材料不计税贴花
D、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A.195
B.198
C.205
D.400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B.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致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公共设施,应计算收入,但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E.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建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
A.技术开发合同中,只就合同所载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计入其计税依据
B.凡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须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有效
C.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D.如果应税合同在境外签订,且不便在境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手续
E.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应重新贴花
A.取得的存款利息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的比例税率
B.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息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C.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D.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余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A.按月预缴所得税的,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B.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企业纳税年度亏损,可以不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D.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A.境外盈亏可以互相弥补,对境外未弥补的亏损可烈由境内盈利弥补
B.境外盈亏可以互相弥补,境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
C.境外盈亏不得互相弥补,且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也不得相互弥补
D.境外盈利不可以弥补境内企业当年的亏损
E.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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