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到某商场购买电视机,指定要买进口原装日本电视机,商场回答说现有Sony品牌的日本原装货,于是李先生便购买了一台印有Sony字样、商场称是日本原装的电视机。回家后,李先生发现该电视机信号不稳定,便找修理店修理。修理店告诉他,该电视并非日本原装而是国内组装。李先生认为商场欺诈,马上到商场要求换回原装货,商场认为修理店的说法不足为信。李先生遂将电视机送到国家有关检测机构检验,经检测,证实修理店的说
法正确。但商场仍然只是同意修理,连续两次都未修好。李先生遂坚决要求退货,商场以李先生一开始将电视机送到非经商场认可的修理店修理为由拒绝,只同意重新换一台。
(1)商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欺诈?为什么?
(2)李先生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3)李先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此纠纷?
(2).李先生可以要求退货。因为合同标的质量不符合李先生的要求,也不符合商家销售时的承诺,故导致李先生合同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退货。(3).现在存在一个取证的问题。即李先生的电视机到底是不是原装进口的;商家销售时时怎样承诺的。可以再诉讼之前做好这两方面的证据保全。其一、电视机到底是不是原装进口的;这个问题李先生可以让修理厂家出具相关意见(最好有修理厂家的红章),建议先不要自己鉴定,等到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防止重复鉴定给李先生带来的额外鉴定费用的损失。其二、商家销售时时怎样承诺的,可以拍照、复制商家的价签,可以对销售人员的介绍、承诺性语言进行录音等等。 取证结束后可以像商家所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双倍赔偿。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去当地消协投诉,或者与商家、厂家协商解决,但这些途径毫无强制力,可能收效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