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 男45岁 无业 被告人李某某曾系集体企业职工,因盗窃罪曾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1
A.李某某没有上诉权,不得提起上诉
B.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某作为上诉人
C.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作为上诉人
D.李某某只能说服李某,由李某提起上诉
被告人张某甲,女,37岁,无业。被告人张某乙,男,35岁,工人。1997年11月,被告人胡某(另案处理)将被害人韩某某杀害后,将其尸体肢解为五块,套上塑料袋后分别装入两只印有球形门锁字样的纸箱中,再用印有申藤饲料字样的编织袋套住并用打包机封住。嗣后,胡某以内装毒品为名,唆使被告人张某甲和张某乙帮其将两只包裹送往南京。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按照胡某的旨意。于1997年11月30日中午从余姚市乘出租车驶抵南京,将两只包裹寄存于南京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因尸体腐烂,于1998年4月8日案发。 问: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A.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委托了辩护人,而卓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王某涉嫌故意伤害,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张某涉嫌盗窃,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A.张某
B.郑二妹
C.李某
D.王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案情介绍:高某(男,45岁),陈某(女,40岁)两人为了获取钱财,预谋由高某冒充陈某前夫邱某将陈某与邱某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2004年10月7日高某和陈某欲将位于北京市某区的房屋出售给北京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4口13时许,高某在上述房屋内,假借钥匙丢失,请开锁公司人员打开了属邱某所有的房屋门锁。当高某进人邱某的房间翻找物品时,与外出返回的借住邱某房间的李某(女,邱某表妹)相遇并发生争吵。高某即持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某的头部数下,致李某颅脑损伤死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分院指控:被告人高某经预谋冒充陈某前夫邱某的名义,将邱某、陈某共同所有的本市某区的房屋出卖。2004年10月14日13时许,高某在该屋清理物品时,被李某发现,二人发生争执,高某唯恐事情败露,用随身携带的斧子猛砍李某头部数下,致李某颅脑损伤死亡。并向法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高某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李某的母亲(王某)委托律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原告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郑某诉称:被告人高某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遭受了经济损失,要求高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丧葬费单据、原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
被告人高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杀人事实未提出辩解。高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高某是在受到被害人李某的辱骂后,情绪失控杀人,主观恶性小,建议对高某从轻处罚。
假设你是一审法院的主审法官,请根据上述案情,制作一份判决书。
答题要求:1.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做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