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发起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A.当公司不能成立时,甲乙丙丁四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仅有返还股款的责任
C.因甲的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没有过错的其他三人有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D.乙因过错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有权向发起人主张侵权责任
- · 有4位网友选择 A,占比40%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40%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0%
A.当公司不能成立时,甲乙丙丁四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仅有返还股款的责任
C.因甲的过错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没有过错的其他三人有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D.乙因过错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有权向发起人主张侵权责任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问题
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丁向公司借款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借款,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试分析:
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
D、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需经验资机构验资
A、甲乙丙三人共同筹集了两万,准备以此当做注册资本金
B、丙提出,两万块确实太少了,不利于公司日后的发展,可以适当提高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要各自对出资额进行认缴,并在公司成立之后逐步缴足就行了
C、丁提出自己名下还有一套房子,他还可以以房屋入股
D、乙最近刚刚获得了专利权,可以以专利权入股
A、公司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
B、公司名称不能与同一行政区划内相同行业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相似
C、公司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D、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A、优先购买权不仅发生在股权对外转让,也发生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况
B、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购得股份
C、股权转让规则的法理基础在于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
D、优先购买权可以产生阻止股东对外转让的效果
A、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公司,其内设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
B、法人不能独立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设立,公司资本由发起人认缴,而不能向社会募集
D、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资合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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