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A.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
B.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C.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
D.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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