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李、赵四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张王2人是普通合伙人,李赵2人则是有限合伙人,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合伙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由张李2人执行合伙事务,2人之间有所分工,李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张提出建议
B.赵某把自己的汽车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本有限合伙企业
C.李某以其劳务为出资
D.赵某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23.53%
- · 有4位网友选择 C,占比23.53%
- · 有4位网友选择 A,占比23.53%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11.76%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5.88%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5.88%
- · 有1位网友选择 B,占比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