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3年)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 (10+0.585)*10%=1.0585万元
C. [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 [10+0.585/(1+17%)]*10%=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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