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上市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每10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6元,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如果股权登记日的股票收盘价是24.45元,那么除权(息)日的参考价为()元。
A.13.55
B.13.81
C.13.25
D.14.35
- · 有4位网友选择 A,占比44.44%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3.33%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2.22%
A.13.55
B.13.81
C.13.25
D.14.35
A.14
B.14.8
C.16
D.16.8
网易公司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5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2007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按2006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3)2007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06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7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根据2007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编制网易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根据2007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除“所得税费用”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甲财富不变
B.乙股价不变
C.甲持有乙的股份比例不变
D.甲持有乙的股数不变
某上市公司其有关资料如下:
(1)2002年末股东权益资料如下:
股本(面值1元) 2500万元
资本公积 2500万元
盈余公积 2000万元
未分配利润 800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 7800万元
(2)2003年其有关资料如下:
2003年9月30日,完成增配股500万股,每股配股价5元(不考虑其他费用),2003年公司实现税后净利3000万元。
(3)2004年2月15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按税后净利的15%提取盈余公积(包括公益金),按2003年年末的股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公司于2004年3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上述董事会分配方案,公司于4月1日公布2003年年报。
要求:计算对外公布报表中的孤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以及每股盈余(加权平均)、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的数额。
甲公司2007、2008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150万元,2007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从 2007年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2008年2月1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7年利润分配议案:按2007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5万元。
(3)2008年3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07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2007年税后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4)2008年实现利润400万元,当年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 100万元,但税法规定可于2008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为8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的利润尚未进行分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根据2008年2月1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7年利润分配议案,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根据2008年3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编制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除“所得税费用”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9、2010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2009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数为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数为5万元。
(2)2010年2月1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议案:接2009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90万元。
(3)2010年3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09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2009年税后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
(4)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当年支付税收滞纳金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但税法规定可于2010年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6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0年的利润尚未进行分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9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根据2010年2月1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议案,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根据2010年3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编制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要求写出相应的二级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9、2010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2009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数为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数为5万元。
(2)2010年2月1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议案:按2009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90万元。
(3)2010年3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09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2009年税后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
(4)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当年支付税收滞纳金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但税法规定可于2010年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6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0年的利润尚未进行分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9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A.甲2014年利润为-100万元,2015年利润为-200万元
B.甲2015年审计报告均为否定意见
C.甲公司2013-2015年累计可分配的净利润为500万元
D.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尚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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