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组类设备和功能套件类设备应符合《关于印发<新兴ICT业务财务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务〔2019〕31号)及《关于印发<中国联通新兴ICT项目类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中国联通集团〔2019〕162号)中规定的部件设备满足条件,才能作为部件设备提供相应的部件服务。部件设备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B.提供服务的部件仅支持联通网络或使用贴片卡,联通可以通过网络连接管理平台对提供的服务功能实施管理和控制,离开联通网络无法接入其他运营商网络;或提供服务的部件虽支持多种接入方式,但联通可通过物联网使能平台或应用平台对提供的服务功能实施管理和控制,该部件离开联通物联网平台,主要功能将无法使用
C.部件设备仅用于物联网业务数据采集及传输,不具有其他独立使用功能
D.部件设备含税单价金额小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