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86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
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生局也将其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B.抽象行政行为,能提起行政复议
C.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D.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三家屠宰场同时提起的行政复议的甲可以以什么身份参与复议___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证人
若对吊销营业执照提起行政复议,谁可以作为复议机关___A.市政府
B.市工商局
C.上一级工商局
D.市政府或上一级主管机关
此案乙、丙、丁对吊销卫生许可的行政处罚提起复议的期限是___天A.30日
B.60日
C.90日
D.1年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___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问: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A.乙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丙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C.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市政府的通告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A、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B、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C、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D、甲省文化厅
试问:
问:
问: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