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C.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D.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37.5%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5%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25%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