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案件处理决定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签名或者盖章。
A.送达人
B.见证人
C.受送达人
D.送达人和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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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送达人
B.见证人
C.受送达人
D.送达人和见证人
A.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税务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收处理决定的情况
B.受送达人是公民
C.一般税务违法案件
D.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
A.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代理人拒绝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税务文书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留置送达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人员或者其他第三方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C.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的,应当取得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税务人员也可以作为见证人
D.必须制作《现场笔录》或者视听资料记录留置送达过程
A.直接送达
B. 交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C. 公告送达
D. 留置送达
A.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
D.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
A.当事人拒绝签收时,将法律文书直接留在当事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B. 留置送达是当事人拒绝签收时才可以采用的送达方式
C.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的,留置送达时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D. 留置送达回证上要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A.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
B.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C.除了适用公约、协定、外交途径以及邮寄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之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我国境内的法定代表人送达司法文书,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A.直接送达
B.交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C.公告送达
D.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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