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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甲国人A与中国人B就A在中国境内的一辆高级轿车达成了买卖合同,约定于2007年2月底之前将该车过户。A、B就买卖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2006年12月29号,甲国人C因醉酒驾车撞到了A这辆轿车上,并导致该车大面积损伤。但此车经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只是修理时间较长,至少也要到2007年3月份才能完成。B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违约为由将A告至中国法院。同时,A也将C告至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就A与B之间的纠纷因是合同纠纷应适用甲国的法律
B.就A与B之间的纠纷因是涉及物,因此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中国的法律
C.就A与C之间的纠纷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
D.就A与C之间的纠纷可以适用甲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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