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分类标准与分类意义。
债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以下关于债的错误表述是()。
A.按份之债是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
B.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都属于法定之债
C.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意思决定的债,单方允诺之债即属于意定之债
D.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具有多数人的主体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包括连带债权和连带责任
A.按照债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可转让之债与不可转让之债
B. 按照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C.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法定之债
D. 根据存在从属关系的两个债中其不同地位,可以分为主债和从债
A.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债的一方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进行的分类
B.按份之债指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分担义务
C.连带之债指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要求履行义务或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
D.按份之债对内是按份的;而连带之债则是对内连带对外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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