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准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利。但在收受财物后良心不安将财物全部捐给希望工程,事后也没有为请托人谋利。对于甲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财物捐给希望工程,没有用于自己挥霍。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甲明知有请托事项并且收受了财物,就成立受贿罪并既遂
C.甲将财物捐给希望工程,并且没有为请托人谋利。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甲没有为请托人谋利。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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