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和组织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
A.减发或者停发其全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B.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减发但不应停发其全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D.减发但不应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40%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20%
- · 有2位网友选择 D,占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