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计划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经协商4人草拟合伙协议如下:甲出资为现金12万元,并参与日常工作,按劳
合伙企业于2007年8月1日成立,并且经营比较顺利。
1年以后,丙在为合伙企业运货的归途中翻车,车毁人亡。其子要求代替其父成为合伙人。甲、乙、丁了解到丙之子刚刑满出狱,不同意其成为合伙人。
又过了1个月,乙的债权人张某,也是合伙企业的客户,向合伙企业提出:乙拖欠他15万元,至今未还,故主张他欠合伙企业的14万元货款也不还了,相互抵销,差额不要了。
甲认为合伙企业已经没有什么前途,提出退伙,其他几个合伙人不同意。在一次例会上,甲又提出转让其出资份额,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某,丁不同意。会后,甲单独与丁协商,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丁同意了。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