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A.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C.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D.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E.代控股股东及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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