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猪在路边 王某说:“去逗逗它。”王某便拾起一
刘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争讼母猪是他从邻居李家买来的。(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接了个木块,结果将前腿磨出白印记。(经李某证实,他确实卖给刘某一头黑色母猪。)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鉴定人余诚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怠,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二)王某现在的邻居史某反映,诉讼前听王某的妻子刘萍说:她家的母猪是11月底丢的。(三)镇派出所在1992年12月11日的台历页上记载:“王某,于11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四)人民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前腿内侧有白色印记。
上述证据事实从理论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哪一种类的证据?
第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某集贸日,屠夫李某在菜市场卖肉,本镇王某的一条狗乘隙偷吃案板上的猪肉,李某发现后抄起木棍朝狗猛击,狗遭打后急速逃窜。狗在逃窜中踩到了张某的一睡觉的母猪身上,引起母猪惊跑并撞到了附近一商店的墙壁上,将墙壁上悬挂的广告幅震掉,而广告幅正好砸在行人黄某的头上,当即将黄某砸晕,过路人立即将其送往医院,黄某为此花去医疗费若干;受害人黄某找打狗的李某要求赔偿,李某说:“我是因为狗偷吃猪肉才打狗的,撞伤你是狗引起的,应当找养狗人王某赔偿。”王某则说:“这狗是我替我的朋友陈某代管的,你应当找陈某。况且直接撞到你的是猪,而不是狗,你或者找陈某,或者找养猪人赔偿。”黄某找到商店、陈某、养猪人张某后,他们也都以种种理由推诿。黄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查,陈某在将狗交给王某时,曾经嘱托王某不要将狗放到外面游荡。问:
(1)如何确定李某、张某、王某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2>陈某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商店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A、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客户买卖股票造成客户的损失。
B、公司职员违反规定擅自将车辆开回家,造成第三人的侵害的。
C、某单位职工在上班期间,与同事争吵并把其打伤。
D、某售后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服务后返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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