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代维公司责任原因造成安徽移动公司通信网络阻断,通信设备、设施受损或其他损失
B. 由于代维公司维护不及时或维护不当造成通信长时间阻断的,并产生严重影响的
C. 直接或间接由于代维公司、代维人员行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通信案件、火灾事故、生产事故、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情况的
D. 因代维公司责任对第三方构成损害的
A.代维公司责任原因造成安徽移动公司通信网络阻断,通信设备、设施受损或其他损失
B.由于代维公司维护不及时或维护不当造成通信长时间阻断的,并产生严重影响的
C.直接或间接由于代维公司、代维人员行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通信案件、火灾事故、生产事故、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情况的
D.因代维公司责任对第三方构成损害的
2002年12月21日,某地苏果超市与星海计算机办公设备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场POS施工合同书》,约定苏果超市向星海公司订购POS机4台、计算机2台及监控系统和其它配套设备,苏果超市预付定金5万元,余款在系统开通后3个月内付清。星海公司负责安装、培训及在1年的保修期内对该设备免费维修。对因苏果超市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故障,星海公司可提供有偿服务。保修期过后,星海公司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合同还约定苏果超市如发现有与合同不符的问题,其有权扣除货款。苏果超市预付定金5万元后,星海公司提供的POS系统在开通3个月内便发生了故障,星海公司未能消除故障。2003年9月份,系统故障严重影响到超市的正常营业,星海公司表示如果不付清余款6.3万元,就不再去维修。10月份苏果超市请来南京某公司维修,该公司经检查认为软件系统存在问题,建议更换。12月份苏果超市从该公司购买了3.75万元的软件,后又从他处购置了2.86万元的磁卡写卡机等设备用来支持软件的运行。苏果超市以星海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6.61万元的损失。(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研) 问:
本案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我国《合同法》所规定有名合同中哪类合同?为什么?
A.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造成直流馈线接地
B.直流馈线电缆或其回路上元件因受潮.锈蚀、发热等原因绝缘下降
C.直流母线或蓄电池.充电设备绝缘不良
D.绝缘监测装置或直流监控装置故障误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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