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宏公司拖欠怀剑公司80万元的电器货款。怀剑公司与敏宏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并得知敏宏公司无力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可否通知德峰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什么?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可否通知德峰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什么?
A.行使抵销权
B.行使撤销权
C.行使形成权
D.行使代位权
A.双方债务标的不同,不可抵销
B.甲可主张抵销,但应取得乙的同意
C.乙公司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主张抵销
D.甲公司可主张抵销
在法院收到要求宣布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申请之后,下列主体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A.法院于8月5日将其宏集团的申请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15日提出异议
B.8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于8月1日日指定了管理人
C.法院于8月1s日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为掩盖本公司经营管理上的漏洞,赶在管理人到任前私自将其保管的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销毁
D.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见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成定局,遂接受了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聘请,担任其甲市销售代表
A.不予受理锦芳公司的这一请求,因为锦芳公司在一审中未提出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锦芳公司另行起诉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A.可以依华夏公司的申请向庆林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B.可以依职权直接向庆林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C.履行通知送达庆林公司后,庆林公司不予理睬。20天后,人民法院直接将庆林公司一套价值48万元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
D.可以在发出履行通知的同时,将庆林公司一辆价值40万元的汽车予以扣押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义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 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10年4月,市机械加工公司准备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获知市电子机电公司有可能转移其资金和其他部分财产,往这种情况下,市机械加工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出什么申请?在法院根据申请采取有关措施后,市机械加工公司应当在多长时问内提起诉讼?
A.债权人英杰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而花费掉的1万元律师费
B.在破产宣告时,大丰公司欠浦发公司尚未到期货款5万元
C.大丰公司拖欠的本公司职工的工资20万元
D.大丰公司拖欠的当地税务局税款5万元
A.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产品,乙公司拒绝提供合同中的售后服务
B.乙拖欠甲1万元现金至今未还,乙在国外,但是乙在国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C.乙拖欠甲巨额到期债务,总额超过1000万元
D.乙拖欠甲一定数额的货款已经到期,但是由于其他一些事由,该货款的最终数额双方还未最终确定
A.7
B.407
C.5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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